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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性化不止于“温情罚单”


发布时间:2013年9月12日 但纯 点击次数:1681

    在山西省太原市坞城中路,很多违章停车的司机会收到一张特殊的罚单,单据上不是写的处罚金额,而是四个字“下不为例”。6月19日,记者从这名叫任建刚的交警处了解到,三年来,他已开具近万张这种“温情罚单”(6月20日《深圳商报》)。
 
    “温情罚单”不能理解为纵容违法,对于轻微违法,任建刚开具无罚款额度的“温情罚单”,对于逆向停车、轧占盲道这些违法行为,他还是会依法处罚。如此看来,既有灵活性,又有底线,既有处罚,又让司机心怀感激,这样的“温情罚单”确实可圈可点。然而,在对“温情罚单”感动之余,笔者觉得有些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温情罚单”确实能达到教育人的目的吗?新闻中被他处罚过的司机,都“充满感激”,有的司机说“再也不好意思去乱停乱放了”,看来,柔性执法确实能打动人。然而,从三年开具近万“温情罚单”来看,违法的司机显然不在少数,近万“温情罚单”似乎也过于“泛滥”。如果“温情罚单”只是让司机“感激”,却并没有明显减少乱停乱放现象,这样的执法很难说是成功的。
 
    再者,对于轻微违法,是不是一概不罚款,恐怕也应该区别对待。有些司机长年累月地轻微违法,显然不能对其无限“温情”,而应该依法用多种手段来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如果一个城市乱停乱放现象很严重,那么,“温情罚单”也可能会产生“破窗效应”等弊端。换言之,“温情罚单”也可能是把双刃剑,在对违法司机“温情”时,也要考虑守法司机的感受。
 
    对于人性化执法,应该有更为客观理性的认识。不能简单地把不罚款等同于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的要义在于,在执法过程中要考虑到人的特殊性或难处。如果司机是为了救人、是因为“内急”等原因乱停乱放,对于这些特殊情况,我们可以使用“温情罚单”,但不问任何原因,只要轻微违法,就一律“温情”,这就有可能导致司机“钻空子”。
 
  当然,在一些地方热衷“罚款经济”的现实语境下,山西太原交警反其道而行,探索“温情罚单”,实属难能可贵。但也有改进的必要,一是“温情罚单”应该用在刀刃上,不能大面积使用;二是要深入调研,弄清“温情罚单”对纠正违法乱停乱放等现象到底有多大效果,必要时做相应调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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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雪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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