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65万元。法院带来的记者问赵作海,你要感谢谁?他说感谢法院,感谢……。记者再问还要感谢谁,他一时僵住了。
感谢是得到了好处以后的反应,是懂得“感恩”的表现。一个人饱受刑讯,又吃了十多年冤枉官司,出来以后竟然有人问他:你“感谢谁?”这已经匪夷所思,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最好到看守所尝尝刑讯逼供的味道;而发出这个问题的竟然是一名记者,这就不难理解,“正确舆论导向”是什么,原来就是这样的强奸民意。赵作海的回答也是耐人寻味的,他感谢的正是冤案的制造者。一个人对伤害自己的主体表示感谢,除了耶稣或者精神病外似乎都不可能,但是这种不可能在中国成为现实,它告诉我们暴力是多么的“万能”,它给人带来的恐惧是多么可怕!
不过,赵作海没有疯,等人散去后,他自言自语,“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远离了暴力的象征以后,他说出了心里的话。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在那些暴力主宰的地方,公民只有在私下的话才是真诚的。当然,这是一个无神论者的心里话。如果是一个有神论者,他将说“感谢上帝!”或者“感谢上苍!”或者他所信奉的其他神灵。
联想起前一阵子在网上很热的明星感谢的话题,这告诉我们,中国人的感谢也真的当不得真,它或者是一种政治投资,或者是迫于某种淫威,或者是疯了,都不是由衷之言,是虚伪,不真诚。
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首要原则是“真诚”,没有真诚就不可能有理性的交往。言不由衷的感谢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在中国理性交往的困难。理性交往困难的结果是什么?不仅有交往成本的增加,也有社会行为的暴力化,有人的戾气。在这样的社会里,“无人性、无组织、无预谋”的分散的“个人恐怖主义”必将泛滥,由于它的无人性,它伤害的必定是更为弱小的个体。
转载自周永坤教授博客http://guyan.fyfz.cn/art/6247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