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司法界和学界都很热闹,法院系统正针对三个至上正在热火朝天的讨论的时候,贺卫方老师为此泼了一盆冷水,在他的博唠嗑里进行了司法改革的大辩论。风景立时改观,很多网友都聚集到贺卫方博唠嗑里。从贺卫方老师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他是反对三个至上的,认为这使司法改革走了回头路。
忽然,又听到一个振奋人心的声音,就是北京一部分律师开始呼吁律协直选。这真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就像早春的一抹新绿,使人感觉到春天的气息。北京律师要求民主,要求直选会长,直选会员代表,直选理事、监事。新事物,绝对是新事物,保守势力一定会出来扼杀。今年是律师的幸运年,出台了新律师法。同时今年也是律师行业民主的多事之秋。宁夏律协选举风波未平,北京律师协会又出惊人之举,为律师直选“添油加醋”。
我们看到,北京律协制作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大有文革遗风,一点不像谙熟法律的专家作出的。文中律协称自己是“依法成立”,称直选行为为“非法的”。我不知道,新律师法颁布后,北京律协有没有重新由北京律协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一个新章程。我想没有,如果没有,就别说“依法成立”。 因为新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接下来,就得说说律师们的要求是否违法,我仔细的阅读了《顺应历史潮流 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其中直接的要求为:
1、根据全体律师投票、超过1/2同意的北京律协选举办法,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
2、律协章程由全体律师的2/3多数投票实质通过,必要时再由律师代表大会形式上追认通过(与律师法关于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定相适应);
3、选举出真正代表律师利益的律师代表;
4、年费标准需要2/3多数律师同意(现行律师年费标准应减少50%以上)。
仔细分析这四条及其相关内容和附件,并不违法呀!没有一部法律,甚至没有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会员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怎样产生,可见这一块还没有广义上的法,既然没法,谈何违法。其中第二条与新律师法有一点出入,但也不违法呀!我们都知道,根据惯例联合国秘书长产生程序,都是安理会通过并推荐后,联大以鼓掌(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律协怎么就不可以这样做,律协章程稿由全体律师的2/3多数票通过,再由会长推荐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我建议采用鼓掌的方式一致通过,既不违法,又很民主吗?。至于三、四条,反映民意吗?符合法治精神,怎么说违法,一派胡言。
宁夏律协选举风波曝光后,许多学人便设计一条民主路径,以此事件,推动律师行业民主。并以它为样板,为契机推动国家的政治民主。今天,很多律师,为了维护律师行业的公平正义,他们以英雄的姿态,迈出了通向民主的第一步,有了这第一步我们何愁我们的民主目标不能实现。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吗?
破壳之举的艰辛
作者梦靥:“我常常梦见,我并不是我,化为无形,成为一个民主憧憬,就像一只和平鸽,但是却很小很小,并且在蛋里,不能破壳而出。这时我是一个新的和平鸽,已经成型,想来到这个自由的天地。但是,却有一层壳在束缚着我,我无法摆脱他的囹圄。开始我希望用双腿突破这层困囿我的外壳,但是最后发现,我的这一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和天真。”
经济和司法可以比喻成法治政治的双腿,但是他们绝不是解放法治政治的基础,因此,无论是经济救政治还是司法救政治,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据报道吴敬琏老师曾经说过,80年代后期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时候,觉得有一天真的实行市场经济就一切都好了,可是90年代确立市场经济化改革目标后,才发现还有“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区别,所以感慨当初的天真。
据报道贺卫方老师曾经说过,要把司法看作整个社会变迁的一部分,需要对司法权力周边的环境逐渐加以改造。以前我们有一种想法,寄希望于司法改革能够成为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种想法多多少少有一些幼稚和天真。
北京律师要求直选,可以说是迈出了行业民主的第一步。行业民主是基层民主的一部分,有人曾幻想运用基层民主所取得的成果,从而带动高层变革,最终实现政治民主和法治政治,这种想法其实也是很不成熟的。村委会直选可以说是最早的基层民主,假如您去基层调查一下,就会发现我们的基层民主太糟糕了。贿选现象公开化,其他破坏基层选举的行为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动用黑社会性质组织来保驾护航,当这个村长。高层对此视而不见,为什么?既得利益在里面,人治关系在里面。我见过一次贿选现场,村委会在这面选举,有人拿着成打的人民币,谁选了某某候选人,马上就发钱。村选举现场不远处,就是区人民政府,区里的领导们都扒着窗户观看,不时就从区政府大楼那面传来哄笑声。如果我们上层不搞真法治,不搞真民主,最终也会把基层民主带变了味儿。以这样的民主模式搞下去,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使人民对民主丧失了信心。我们必须明白,民主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此等季节只有诗人,才会幻想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春天。
梦靥依旧:“我无论怎样的努力,就是摆脱不了壳的笼罩。此时壳里的生存环境已经非常的艰难,没有一点新空气,憋得我喘不上气来。更艰苦的是我赖以生存的老本已经不复存在,此时我才意识到,这个壳!这个可恶的壳!他已经是我的生存障碍。要么我——突破它获得新生,要么——我便在沉默中死亡。我知道生存的斗争,必须必须引颈向上。我用我的嘴用力向上啄,终于我感觉到了希望,壳以顶不住向外的压力,开始有些松动。我的信心倍增,于是我用足了所有力气,用我的武器——那尖利的嘴,向上猛刺。这时外面刮来了清新的风,奥!感觉真好!外面真好!我要冲出去,我要自由!”
转载自北大法律信息网 版权声明: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责任编辑:刘慧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