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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栋:“我喜欢搞点有诗意的理论”


发布时间:2007年3月13日 法制日报 点击次数:2307

 

■采访者:田思露(以下简称“田”)
■受访者:徐国栋(以下简称“徐”)
■录音整理:梁兆婷

    徐国栋的办公室在一个楼层最角落的房间里,享受着独有的安静和隔绝,进门就是一阵海风,吹得满屋子的材料纸,各种看不懂什么语言的书页轻舞飞扬。面对上世纪80年代的种种讨论,这个喜欢历史甚至超过法学的法学家很实在地说:大部分是非理性的。

  “研究民法里面有诗意的部分”

  田:我采访贺卫方老师和陈兴良老师发现,他们其实都不是自愿报法律专业的,一个想去学文学,一个想学哲学,您当时学法律是自愿的吗?
  徐:不愿意。现在法学是一个热门学科,当时在我们上学的时候是一个“危险”学科。另外,当时在县城里面对于文科、理科都搞不清楚的,我在农村插队,只要能够离开农村,用我妈妈的话来讲,一个研究大粪的专业也要去上,真的是这样的。我是比较喜欢历史,我报的专业是兰州大学的考古系,中山大学的考古系,北大的考古系我也很感兴趣,我现在做历史研究也很多。
  田:那您怎么选择去研究民法?
  徐:哦,这个好像是潜意识的,因为我对这个刑法现在也不是很喜欢,然后民法好像婆婆妈妈的,以前也对这个东西不太喜欢。那时候看法国民法典,看这些立法者这么罗嗦,规定栅栏是多少厘米乘以多少厘米,是不是用铁做的。我说这些人真的是一些很俗的人啊,小市民过着琐碎的、繁琐的生活。我个人好像有点英雄意识,想搞一点惊险的、宏大的,有点理想主义的,有点诗意的。对于民法那个东西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不是热爱。后来你看我现在搞了这些民法有的是与诗意有关的一部分,跟那种浪漫主义的情怀的,小市民的那种,我还是没有搞。
  田:您后来在中国社科院读博士,那个时候是不是很吸引你呢?
  徐:到了社科院以后,跟在专门的政法学院里面感受很不一样。其他专业的那种相互的交流,就觉得搞哲学的人智商显得比其他专业高,我对搞哲学的人特别崇拜,就是同龄人我也崇拜他们,一谈话就感觉人家智商高,我觉得很奇怪,一般智商高的人才选择哲学,真的是这样的。我一个侄女在湖南师大学哲学,她说学哲学学得要死,经过我的帮助她转到法律系了。但是我想说一句话就是,我去替你学哲学行不行。哲学沦落到这个地步真是让我伤心。学哲学的人有时是天性吧,就喜欢搞这个,不计成败理论的。

  “我在反思中国为什么没有岩野七生这样的人”

  田:现在的人不计成败理论的很少。
  徐:也不能这么说。现在也有很多的人不讲中国只讲西方,他们的工业化社会,功利主义,也许说比我们更厉害,但是它们那里有很多喜欢搞哲学的人。我们就看我手里的这套《罗马人的故事》,我想为它写个书评,就是日本人岩野七生的作品,她是一个作家,在意大利待了5年,她写了三个系列的作品,她第一个作品是《海都物语》,讲威尼斯的盛衰,这个我没有看;第二部写马基雅维利的思想,她写了两本书,一本是《我的朋友马基雅维利》,一本是《马基雅维利书信》为其辩护,最后就是《罗马人的故事》。每年写一本,我是在台湾买的。
  我看这个书以后,就在思考日本为什么有这样的人,我就问她,她在意大利是靠什么生活?她这样写书是活不下去的。我们说罗马作为一个很小的地方,它发展成为一个地中海霸权,那么它的资历上不如希腊人,体力不如高卢人,身高不如日尔曼人,她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成为一个谜。
  我想写一个书评就是《在意大利的日本之眼》,就是讲的这个岩野七生,她是这种人啊,她有一种使命感。罗马为什么这么盛衰,我们日本人从中能得到什么启示,她把自己设定为日本的一双眼睛,待在意大利。她在意大利游学5年后,定居在那里观察。我在反思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人。
  但是我们想想在民国的时期,我们有这样的游学者,像陈寅恪先生,他读书不管成败利钝的,就喜欢读,读了五六年、十几年回来,也没有什么学位,清华国学院照样委任他为教授,他连梵文都学。如果我有钱了,我就想到伊斯坦布尔,希腊文明的故地,埃及的故地,这些对世界文明作出伟大贡献的民族故地,揭示他们兴衰的奥秘。所以尽管我没有做这个岩野七生的事情,但是我跟她有共鸣。有人就说她是个女疯子。但是我觉得她很伟大,因为中国没有这样的人,我感到很羞愧。

  “去罗马大学是我的第三个转折点”

  田:您当时选择去罗马大学作访问学者,您是处于一个什么考虑呢?
  徐:也是偶然的,我还觉得跟我好古、好一些不实用的东西有关,因为我在北京政法学院读硕士生的时候,我就翻译了《历史与法律的阶梯》。我对这些伟大的文明理解很深,我也很向往这些,越是没有用的东西,我越是喜欢。因为搞民法专业,江平老师到中南政法学院座谈时,我把这个稿子给他看,他也很感兴趣。他们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没参加,他还问那个人(我)在哪里。他当时就是说你现在学拉丁语、意大利语,一年以后,你就会在意大利,当时我就等待。
  我觉得这就是我的第三个转折点,这样的话我就不是”洋枪队“的成员也是”大舰炮队“的一个成员,不过这也是一个蜕变的过程,很痛苦的。不过这样的历程是必要的,你不走这一条道,你就不可能走出来,我们的工作任务也非常的重,工作排得满满的,翻译两本书,自己又加印了半本,因为这个是从英语翻译的,我自己又从拉丁语重译,然后还要学两种语言,意大利语、拉丁语,然后我在那里还学了点西班牙语。
  田:那您总共会多少语言?
  徐:我经常用的语言是挺多的。在大学里就学了日语和世界语,我们不是说一般地学,日语是跟着广播讲座学,一共六册,全部学完,当时不睡午觉挺辛苦的,后来是意大利语、拉丁语、西班牙语,西班牙语我是没有上过课的,意大利语我学了半年,葡萄牙语是回国后我们专门请了一个葡萄牙人,学了半年吧,西班牙语我好像没有上过培训班,拉丁语呢,没有上过培训班,我办公室里的意大利同事手把手地教我,练习修改,写作文,然后再修改,这个也没有培训。法语,我们以前有个图书管理员,他学法语出身的,他也教教我。然后我自己还买了罗马尼亚语的教材,发现罗马尼亚语与意大利语那么接近,我到了罗马尼亚才发现差别太大了。
  田:当时您有自己的学术目标吗?
  徐:我的学术目标很低啊,我们一直处于一种自我感觉不好的状态下长大的,首先我在江西大学以后,就不想离开大学了,我觉得是上有天堂,下有学堂。第二,老师有两个角色,一个是教书匠,一个是研究者,以前者为低,后者为高。我把自己的目标设得很低,我要当一个合格的教书匠,不被学生所轻视。
  所以当时我离开北京到中南政法学院去的时候,我是这样说的,一流的学者我可能是当不上,因为我的知识根底有严重的缺陷,又不喜欢搞法律,兴趣始终在其他的方面,所以说第一流的我是当不上了,但第二流的我当定了。
  我一直觉得形象思维能力还可以,抽象思维能力不行。但是后来博士生论文写出来,大家众口一词,这个人抽象思维能力很强,善于搞抽象理论。我说是真的吗,把我自己吓了一跳。
  后来就是回过头来想,歪打正着。当年看的那些书,恰恰是很多学法律的人没有看的,我的知识结构跟他们的不一样。后来的话,我又补了一些法律的课,然后两股势力一会师,就产生一种优势。他们说我写作的时候知识结构不一样,就是考虑一个问题很有丰富的历史背景,政治的、经济的、哲学的,文化的,好像喜欢开拓一点。

  “我们的民法还远没有民族化”

  田: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在您看来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什么样的?
  徐:首先在世人对民法的理解,是大大地缩减,假如我们民法有一平方米的面积,真正地被世人所想到的民法只有20平方厘米的面积,民法我们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在国人中间也没有真正被理解,就是说你要一般人讲到的民法就是民事审判庭,它和审判联系在一起。民庭做的事情,因为那时是计划经济,所以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离婚案件,另一个是损害赔偿。后来,合同法归经济庭管,老百姓认为是经济法。法院的运作,影响着人们对民法的看法。
  所谓的民法就是说在民庭里被运用的法,这个也没错啊。这种理解让人就感到非常的悲哀,因为多么宏大的东西到了中国人的日程里面,都变成了一个很小的东西,就是鸡毛蒜皮,夫妻打架等等这样的事情。民法它毕竟是一个外来物,我们可以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但是这种观点呢,只流传在少数学者的脑海之中的,甚至法官都不这么认为。可以说民法在我们中国还远远没有被民族化,就是说变成人们日常法律意识的一部分。我们不说其他的,就说在德国,任何专业都要学德国民法典,包括学医学的,他们的传统跟民法比较亲和,民法在他们国家的教育中普及了。德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民法的了解,和中国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民法的了解是有很大差距的。在这个层面上,应该说,民法对我们的实际生活的影响很小。
  田:在上世纪90年代,大家反思了上世纪80年代,是主动的还是因为一种比较自然的趋势。
  徐:很自然的吧。很多的时候,是下意识的行动。因为他水平提高了,原来那些东西没有意思了,那他就开始研究。有几个制度很重要,第一个是学位制度,学位制度意味着你无论拿硕士学位还是博士学位,就是写一个自己的研究,当然可能在这个制度设立之初,大家是你抄我,我抄你,但是不能老是抄啊,最后抄的范围越来越小,逼迫这些人他一定要突破原来的东西。这个时候博士论文他就不能抄了,要求有创造性的。
  另外一个是留学制度,派学员到国外去。国家慢慢地富有了,经济赶上来了,心态就不一样了。这里我要特别提到年薪制,这个是对中国知识分子心态产生影响的一种根本的改革措施。当这个大学的教授要有富人的感觉,而且他们衣食无忧,那么他们的后代也都有这种感觉,就是要管两代,包括他的配偶,这样心态一下子提高了。我觉得从那个改革的后,中国的知识分子的学术水平开始有明显的提高,真的。就我个人而讲,以前还讲讲学,讲我的研究啊,一个单位给我两千块钱,现在我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这两千块钱我不感兴趣。为什么呢,因为我去讲课,我会很投入的,就是很焦虑,我得注意我自己的形象,在准备的过程中间,我的日常工作就中断了,回来以后我还得收心,工作进入状态需要一个过程,这样划不来。我也不要买车,我觉得我已经很富了,我已有了富人的感觉,这个非常重要。
  作为一个学者,应该有富人的感觉,这样的话学者就不愿意粗制滥造了,能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开拓性的研究上。
  田:还是回到民法,那个时候的研究方法是什么?
  徐:哎呀,这个问题你问得非常好。当时的方法就是写心得体会,一个晚上可以写一篇论文,没有一个注释,当时的论文你看看,缺少论证,但形式逻辑是要讲的。新方法是从不同的人接触开始的,像梁慧星老师,到香港去讲课,香港的学生就说梁老师你的文章写得很不错啊,但怎么没有注释啊,我们凭什么来核实你讲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慢慢地,我们受到影响,可以说是接轨吧。当时的民法,从形式上来看,是宏大叙事,论文的题目可以是《论合同》、《试论侵权行为法》,现在看来很可笑吧!
  方法论革命的第二个表现就是民法解释学在中国的出现。民法解释学的基本作用就是学者是站在司法的立场上来研究法律,就是说作为一个法官要解决一个问题,那就要找到某个法律的渊源来用,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定法,一个是学说,是种比较间接的法,这样的话,民法解释学就要严谨了。好的解释意味着需要有注释,张三怎么说,李四怎么说,王五怎么说,我认为哪个说得好,得有注释标明。第二个的话是法学研究向司法靠拢,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转折,以前那些心得体会式的文章没有真正考虑到一些问题。现在作者很讲究可操作性了,如果是一个法官,他拿到我这东西,他怎么用,怎么向司法靠拢。这个有一个很大的转折,一旦向实务靠拢,写作就不能太空了,所以说整个法学方法变了。我呢,还维持比较纯理论的研究。

本文原载《法制日报》2007年2月4日

徐国栋先生简介

1961年5月生于湖南益阳市。
1978年-1982年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读书,获法学士学位。
1982年-1984年在江西大学法律系任教。
1984年-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1991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1年-1995年在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任教。
1995年-1997年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
1997年回国,在中南政法学院创立民商法典研究所,并任所长至2000年。
2000年1月,厦门大学法学院任教,任罗马法研究所所长。
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

转载自:法制网

责任编辑: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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