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人民法院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速度之快,法院领导人改革的决心和魄力,有目共睹,立案登记制度的出台便是最好的证明。可是,历史以来,改革都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制度出台,重在执行,执行不好,一切归零。
2015年5月份以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对立案登记制度的出台,在网上推出预约立案,而且审查期限是一周,可以说是高效便民。当时这屡法律公正的春风,给当事人带来了无尽的希望。然而,时至今日立案登记制50多天的时间里,经高院登记的案件,已经过了法定审查时限,却没有法院关于立案还是不立案的任何信息。
此案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的立案。此案在2000年时在省高院已经立案,但是省高院至今长达十五年之久不予审理,数百次催促询问,但省高院办案法官不予以理睬,不给答复,更别说审理,这么多年来,几度想放弃,但是心里还是想不通,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里,老百姓的事就没人管吗,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党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司法公正更是党心民心所向,适逢新民诉法的出台,感觉久拖不审的案件有了新的希望。
2015年5月21日在河北省高院接待室登记后,等待至今,我们得到的就是一张有人民法院立案庭印章的登记表格。立案登记制度在河北高院就这样雷声大,雨点小,小到当事人无感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