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这其中“官”更多的含义是指“吏”)是指干部不履责或不认真履责的行为,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今天“为官不为”已不是个别现象,它已经严重影响到“四个全面推进”的工作进展,事关“中国梦”的实现,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
在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亟需进一步简化流程,加快简政放权进程。他说:“此前,有关部门汇报时说,国务院常务会议几项已经确定的政策,之所以迟迟没有‘落地’,是因为文件起草完成后,一直按照流程在相关部门等着‘会签’……,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难道让几个处长来‘把关’,这不在程序上完全颠倒了吗?”“中国经济是干出来的,不干,什么都谈不上”:“中央研究了一年多,拿出政策,结果各种手续再走上一年,这不是闹笑话吗?”
看来李克强总理发这么大的火,是对“为官不为”的行为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实属罕见。当今的中国,国务院部委中处长说了算,各省市厅局里科长说话算数,已不是什么秘密。很多重要的事情,处长、科长不点头,领导说了也不一定算数。因为这些身居要岗的处长、科长们把守着办事通道的各个“关卡隘口”,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神勇。只要他们不放行,谁也别想从他们身边顺利“通关”。就是这种“以下犯上”变异的“酒曲”,几乎酿成了举世无双政令卡壳的“苦酒”,似乎晕沉沉“酒驾”般驱驶着我国原本正常的政体,使其不知不觉地朝着“为官不为”的“肠梗阻”地段驶去。这其中的有毒因子就是“官不如吏”。而“官不如吏”则是充驰在我国古代朝庭理政中的一大奇观,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之事。下面我们追根溯源,来看看古代的朝政的“官不如吏”情形。
我们先通过几个案例来看古代官不如吏的现象:
一、高官坐牢方知狱吏狠
《汉书》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汉初功臣周勃,先后任太尉、右丞相,封绛侯。其长子娶了汉文帝之女。当时的周勃,可以说尊贵无比。然而功高震主,有人诬告周勃要谋反,于是周勃被逮捕。到了狱中,狱吏才不管你原来当过什么官,权势有多大,在监狱这方天地,他就是老大,一切由他说了算。为了少受罪,周勃只得曲意巴结狱吏,“贿以千金”。见钱眼开的狱吏在木简的背面写了五个字:“以公主为证。”提示他:你的儿媳不是当今公主吗?有现成的一条路为何不走?狱吏教的这一招果然有效,周家的人辗转请出了薄太后。在汉文帝上朝时,薄太后走到大殿上,将头巾解下,掷向汉文帝,责问道:绛侯周勃在平吕禄、吕产之乱时,手握传国玺,统率军队,此时不反,难道居住在一个小县,倒要反吗?汉文帝只得答应释放周勃。周勃被释后,感慨道:“吾尝将百万军,安知狱吏之贵乎!”
又如,据清代刘体智《异辞录》一书记载,曾任侍郎的张荫桓坐牢,狱吏因他油水大,向他一天勒索1万多两银子。张荫桓就问关在隔壁的一个姓叶的“军门”(提督军务总兵官,地方高级军事长官):你是不是也要交这么多银子?那人告诉他:我比你交的少些,每天交6400两。二人叹息不已,都说到了牢里,才知狱吏有这么大的权。
二、吏强官弱,官不足以制吏
明代有过吏殴官曾令朱元璋震怒之事:明朝洪武年间,发生过小吏在公堂公然殴打县令等官员的案件,引起明太祖朱元璋的震怒。殴打本县县令的苏州常熟县小吏沈尚、衢州开化县小吏徐文亮等人,都受到了惩处。但朱元璋认为,光追究肇事小吏是不够的,还要问问,你们这些被打的官员,是怎么当官的?你们难道没有责任吗?当然,朱元璋是不允许吏殴官这种“犯上作乱”的事情发生的,他在整肃官员的同时,还整胥吏。《御制大诰》及《御制大诰续编》列有数章谈整治吏人的内容。
三、小吏视官为骡子
一般胥吏在主官面前,表面上无不卑躬屈膝,唯唯诺诺。而在背后,对官员则不屑一顾,甚至鄙夷者大有人在。清人朱克敬在《瞑庵杂谈》一书中,谈到了胥吏背后的狂言:江苏阳湖(今江苏常州)人恽世临,是清代道光年间进士,曾先后任长沙知府、湖南巡抚。中进士前,他偶尔去一家酒馆喝酒,听到一名胥吏对人说,官场就像一辆车子,我等吏人好比赶车的人,主官和属官好比骡子,我们鞭子一挥,叫他们向左他们就向左,叫他们向右他们就向右。恽世临听了,心中暗暗“怪叹”。
通过上述案例看出,我们今天说的“县官不如现管”,其实它来自对古代社会官场的真实写照。在古代官场,包括办理文书的小吏(即胥吏或吏胥)、差役及其他办事人员在内的吏,表面上,他们地位卑贱有如奴仆,实际上是衙门实权的掌控者。宋人叶适惊叹:官场成了“公人世界”,即衙役们的天下。清代顾炎武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也!”清代郭嵩焘甚至说,本朝“与胥吏共天下”。
自古以来实际上是官跟着吏的指挥棒走。因为这群数量庞大的胥吏们渗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政策的出台,法令的执行等等都佐佑于他们之手,这也为他们搭建了广域的权力寻租空间,导致这些胥吏腐败起来如同水银泄地,无孔不入。正如明朝李清在《三垣笔记》一书中写道,刑部一官员说:“天下有一介不取之官,而无一介不取之吏。”其中真诿由清代嘉庆帝和盘托出:百官听命于书吏。上自宰相,下至县令,都只会签字画押,不能实际处理政务、公务,都委权于胥吏,因而胥吏怎能不狂妄?怎能不拿捏官员?
胥吏专权是古代官场一大痼疾,许多有识之士都大声疾呼要坚决铲除这一祸害,但是,直到封建社会终结,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其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古代实行的是“一衙两制”,亦即官员属国家编制,由国家任免,由国家提供的俸禄供养;而吏不进入国家编制,不由国家聘用,不由国家薪金供养。正因为这样,朝廷无法考察、管理和考核这部分人。吏归衙门的主官任用,胥吏只对任用他们的主官负责。一名官员到任,带来一批吏;一名官员卸任,带走一批吏。官员自己聘用吏,难免不沾亲带故,难免良莠不齐。一旦有害群之马的吏出现,因为是官员任用的私人,往往受到官员的庇佑。
二是,古代各级衙门用的主官,多为通过科举走上仕途的人。他们熟悉《四书》、《五经》,有的诗文做得很好,但这些跟处理政务、公务毕竟相去甚远,那是另一门学问和技能。官员们没有在吏的岗位历练过,缺乏这方面的训练和经验。这样,就造成官员们“跛足”的现象:他们熟悉的知识难用上,需要用的学问他们又缺乏,不得不“委权胥吏”。也就出现叶适所说的“大官拱手惟吏之从”的局面,胥吏弄权就是势所必然了。
今天的“官”与“吏”情况跟古代有着异同之处,异的是如今吏与官都属“在编”干部,都享有国家“俸禄”。相同点则有两点,一是古今官场都存在任人唯亲现象,从而官吏们相互庇护至今仍然屡见不鲜。二是今天也有不少官缺乏基层单位的历练,不具备“既能当指挥员,又能当战斗员”的能力。因而在处理具体事项时“技”不如“吏”,因而常常被“吏”忽悠,导致“县官”不如“现管”事件频发。因此,看来当今问题主要还是发生在了用人机制方面与执法执纪以及作风建设等方面了。
而且我们今天大量的“为官不为”之情形,还有着其特定的历史因果关系,与当今的反腐形势不无联系。不能排除因大面积反腐风暴横扫了“为官乱为”的领域,压缩了不少为官者的权力寻租空间,从而激起了小部分高含权岗位官员的不满,因而用“为官不为”来作消极抵抗。因此,我们要治“为官不为”,就要对症下药,从根源上来治理:
首先要从干部任用体制上入手,破除“任人唯亲”的箍咒,建立“任人为贤”的干部选用体制,加大从基层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级领导干部中去,尽量杜绝任命“坐直升飞机”上来的干部为官一方,从体制上防范“官不如吏”现象的发生。
其二,要把解决“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将来思想上持续坚持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重点根治的问题之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应当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党建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长期深入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将其深入人心,使正确的权力观在党员干部心中扎下根,成为他们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和条件反射的行为准则。并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实现党的作风建设从“运动式”向长效化、经常性方向转化。特别要注重的两点是:一是将治理“为官不为”的“懒政”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解决的要点问题,将反“四风”拓展为反“五风”,既增加一项反“懒政之风”的内容;二是从建立健全党的作风机制入手,将防范和惩戒“为官不为”的“懒政”问题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勤政作为考核任用党员干部的重要指标。
其三,依据相关法纪,抓细、抓实,确保“止庸治懒”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出现的“为官不为”现象,除了部分人对反腐撤除“权力寻租”平台后有抵触情绪外,还有一些官员表现在新形势下如何服务于市场经济感到不知所措,或缺乏责任担当。更有甚者,少数官员充当着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食利者,用懒政来阻碍和延滞改革的进程。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效率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懒汉”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勤政廉政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对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重感的“一家亲”氛围,引导社会舆论对党员干部工作中难免存在的一些失误得以理解与宽容,着力纠正社会上少数人眼中把公务员看成另类群体,总喜欢把这个群体与腐败挂钩的错误和偏俗的观念。同时,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能力,以达到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目的。作为领导还要加强对下属的关心与爱护,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搭建一个良好的内部工作平台。
其五,加强党政机关绩效管理,推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和选人用人机制,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机关绩效管理的内容;要将机关绩效管理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形成“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党委考察和群众推荐评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体制,并搭建干部的“试错机制”,包容与鼓励干部敢于在改革中先行先试的行为等等。
总之,“为官不为”的风气,不少是在反腐中打击了“为官乱为”后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要从根本上治理,关键还是在领导。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一个领导,只要你站得直、立得稳,以身作责,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就会向周边幅射出“公生明、廉生威”的“正能量”,也一定能驾驭好你所带的队伍。说到底,只要从根子上医治好“官不如吏”的病因,就定能治理好“为吏不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