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时起,我开始认真观察和思考中国法律群体中的“关系网”问题。
观察和思考后发现,人世间大致存在四类基本的人际关系:
第一是血缘关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第二是男女关系,这种关系有的可能跟婚姻有关,有的可能跟婚姻无关,但是这种关系,一方也可能为另一方奋不顾身、义无反顾、真心付出;
第三就是信徒关系,宗教类的关系,比如说释迦牟尼和佛教徒的关系,真主和伊斯兰教徒的关系,上帝、耶稣和基督徒的关系等,这都叫宗教信徒类的关系;
第四是熟人关系,这也是我们要重点讨论的关系,同乡、同学、同事、战友,也包括学校的师生关系。
我重点谈一下发生最多的熟人关系。我以自己的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为例。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请校友们谅解。
大家知道,西南政法大学虽然坐落于重庆歌乐山下,但它却出人意料地成为国内著名的培养出众多法律界精英强将的大学,法学界有著名的“西政现象”的美誉。这些年里,校友中涌现出的各类部级领导就有了将近20个,在全国各地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的校友不计其数。作为校友,我们也深感荣耀。但是,就在2008年10月份,学校刚刚举办完复校30周年庆典,就传来了最著名的校友之一、大法官黄松有出事的消息。后来的事实证明,黄松有出事的一个原因,就是发生在由校友、同乡结成的腐败关系网里。北大法律系毕业的郭京毅案件,也同样发生在由校友、同乡结成的腐败关系网里。我们很多西政毕业的校友,对自己的母校有深厚的感情,非常珍惜母校的荣誉。黄松有的堕落以及被判重刑,成为校友们内心的隐痛。但是,又有多少人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呢?或许,在不少人眼里,黄松有的落马,只是黄个人运气太坏,何谈经验教训?
去年跟法大的方流芳教授一起打乒乓球后休息的时候,方教授无意中给我讲了一句话:西南政法的校友们真的要从黄松有事件里吸取教训了,他们可能正在国内法律界织一个关系网。我其实自己也有这个感觉。有时候我到外地省市去办事,只要找到一个同学,结果这个同学可能马上可以找来十几个当地各行各业的校友,师兄师妹师姐师弟,人大、政协、工商、税务、开发商、律师等等,给你的感觉就是,咱们有这么一支队伍在那里,到处都是我们的人(听众笑)。我当时产生一个联想。记得小的时候我们看打鬼子的电影,常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的游击队长推门进来,掀开水缸就喝水,然后抬头问另外一个浓眉大眼的游击队员:“外边情况怎么样”?队员回答说:“放心吧,队长,到处都是我们的人(听众笑)”。据说一个少女留学生到了纽约,一看曼哈顿街上华人随处可见,顿时胆量就大了很多。她的父亲在北京还非常担心,打电话过去问:“女儿,你那情况怎么样”?女孩子回答说:“爸爸,放心吧,到处都是我们的人(听众笑)”。这样类似的话,我确实听过。有时候去一个城市办事,同学的回答跟我刚才讲的很像:“来吧,没问题。到处都是我们的人。(听众笑)”
其实,黄松有的案件,郭京毅的案件,都和同学同乡校友的关系网有关。不仅对西南政法、北大的校友是个警示,其实对其他法律院校的同学们来说同样是一个警示。
我并不是说校友活动有害有毒,而是说需要引导校友活动进入一个健康正常的氛围。我也看到不少校友无私地默默为校友活动奉献心力,令人感动。但也确实看到一些校友活动充满浓厚的官场气息。其实,不管哪个学校,办同学会,尽量少一点利益的纠葛,少一点官场的气息,最好多一些友情、人情味、多一些幽默感、怀旧感。
我给大家推荐一篇在《读者》上的文章《人脉真的是那么很重要吗?》,我估计很多人看过。文章告诉我们,博恩.思希是位社会学家,主要研究人脉学。他有一套著名的理论——1:25裂变定律。即,你如果认识一个人,那么通过他,你就可能认识25人。这套理论曾被西方商界广泛采用。然而,不厌其烦地积累人脉、整合资源真的那么重要吗?2004年7月,博恩.思希到中国访问,据说,回去后,忽然对自己的人脉理论产生了怀疑。在中国做访问学者期间,有人送给他一本书——《中国历代帝王传》。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他对中国帝王的死法产生了兴趣。他发现中国的皇帝有一半以上的是被自己身边的人害死的。同时,他还发现。欧洲及亚洲其他国家的帝王在死亡的形式上,也与中国帝王类似。
同学关系也好,熟人关系也好,实际上人一生当中,有助于自己把事情做好的,也就是身边的几个人。如果真是认识太多的人,有时候可能会引来很多麻烦。很多人生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你真正遇到困难和不幸的时候,最关爱你、同情你、帮助你的可能是你的同乡和同学;但同时别忘了,此时此刻,幸灾乐祸和趁火打劫的人,也可能就是你的同乡和同学。
法律职业群体关系网的基本状态
下面我再谈谈法律职业群体关系网的一些基本状态。
如果说我们法律职业群体的关系网是一辆机动车的话,代表官方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部门通常出于被动和固定的位置,比如车身、底盘等。其中通常有两个主动运转的驱动轴,一个是律师事务所,一个是大学校园里的法学院。
如果我们以律师这个法律职业角度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现象:
1)具有高端红色家庭背景的高干子女创办的律师事务所;
2)由退休或辞职的法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
3)司法领域内在位法官检察官的近亲属创办的律师事务所;
4)由司法界熟人关系,同学、同乡组成的律师事务所。
大学里的法学院也是这个关系网中的一个驱动轴。
这些年以各种廉价方式出售给官场的学位主要是两种:法学和经济管理学,其中法学领域最为严重。因为我们的法律学至今还是个门槛低、容易学、容易毕业的学科。很少听说官员们有去攻读电气工程或外科医生的学位的(听众笑)。
比如说去年被“双规”的深圳市长许宗衡,他就是政法大学的民商法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8年在深圳我跟他一起吃饭,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他已经取得民商法硕士学位了。按道理讲,我们是同专业同行。我告诉他,我是人大学民法专业的,奇怪的是,他当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听众笑)。我给大家推荐一篇方流芳教授的文章《追问中国法学教育》,分析得非常透彻,讲了中国法学文凭怎么廉价地被出售了。
将近20年的时间里,社会发生了太大的变化,中国人的生活进入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中国人终于开始了一种物欲人欲蓬勃发展的生活,能够尽快地获取名利已经成为了社会至高无上的准则,其他的生活目的,比如追求真理、崇拜知识、积德行善、社会责任、提高精神水准,都成为次要的副产品。
在这样的趋势面前,我们每个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被裹挟其中,我们的很多人都会面临各种诱惑。我在美国生活十几年以后,近年来经常回国工作。有时候在和学术界的朋友们聚会时,也经常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有时候问一个朋友最近在忙什么?他居然回答说,正在帮一个领导写学位论文,这个领导可能是个政坛的新星,今后有事儿用得上。也有人回答说,最近很忙,要去南方一次,因为有个企业老总被抓了,要想办法找公检法的朋友帮忙把他捞出来。这些都给我很大的震撼。这种事情,有时候苦于人情,浅尝辄止,但如果乐此不疲,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就很糟糕了。其实,我自己有时候也遇到这类事情。我自己也曾经做了一件很不高明的事。有个在XX商学院读书的企业家朋友,他愿意出钱找个人帮助他写毕业论文。我只好勉强介绍了一位可以辅导他论文的人。当我真的知道他们后来为此“成交”以后,我心里非常不安。发誓今后绝不再涉及此类事情。结果后来报应也来了,我从此也失去了这个企业家朋友,因为他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名人,当他发现我知道他作弊的事情以后,他从此也不再和我来往了。生活中的逻辑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所以,我们当教师的人,不要以为我们收了学生的钱,漏了考题,学生会永远感激你。当这个学生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离开了学校的时候,他回头再看你一眼,你们之间还是很尴尬的,他最终还是瞧不起你的。当我们把这些廉价的学历拱手交给那些弄虚作假的官僚们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社会对我们的尊重。
现在坊间有这样一个笑话段子说,现在“法学教授们在打官司,律师们在写判决书(有的法官让律师替他写判决书),法官们在做学问写书。据说黄松有就出了很多书,有些书他在里面一个字也没写,但一样有巨额的稿费收入囊中。
第三个问题。我们现在怎么看待社会转型时期发生的社会特点。
面临这样的现状,我们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大家曾经忘情投入心力的中国法律界。
有人可能甚至开始怀疑,如果我们30年来为之努力和奋斗的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是今天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为什么要改革开放?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这个东西?
知名法律学者梁治平先生在前不久的一次研讨会结束时说,他马上要到香港去参加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有不少关心内地发展的海外人士在那里期待他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改革开放30年了,“法律“这两个字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讲,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的法律职业人和普通的中国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法律在我们社会生活里到底起着什么作用?
我不知道我的好朋友梁治平先生是如何在会议上回到这些问题的。显然,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的思路是,中国目前的这一切现状,都是发生在社会转轨过程过程中、新旧社会交替过程中的阵痛,但愿这些乱象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只是一个过程。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转轨中的中国属于什么样的国家。它是共和国吗?好像也不太像;是皇权帝国?好像也不是;是民主国家吗?也不太像;是专制国家吗?也不完全是;是法治国家吗?好像也不是;是人治国家吗?也不完全是;中国司法独立吗?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儿;司法完全不独立吗?也不是。
那么,中国现在是什么国家呢?这是一个人口众多但资源并不富有的中国;这还是一个有众多失业人口、众多人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中国;这是一个还有几千万残疾人的中国;这是一个人均GDP不到3500元、还在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前后徘徊的中国;这是一个被压抑了近百年后,原始的人性欲望在世纪末被释放后无法收回也无法遏制的中国;这是一个表面上人们信奉中庸之道,但实际上,由于没有宗教的约束,常常做不到适可而止、见好就收的国家。这是一个法治还不健全、法律职业群体缺乏成熟的公序良俗文化的国家;这还是一个我们今天在东房讲话还怕西房有耳的国家;这还可能是一个我们今天在台上讲话时唯恐出言不逊,而被此刻坐在角落里仔细聆听的一个同胞兄弟记录在案的国家。
总之,这还是一个“一半是海水、一般是火焰”的中国。最终,是火焰烧干了海水?还是海水熄灭了火焰?现在还是个悬念。
所以我只好引用狄更斯在《双城记》开场时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也是一个很糟糕的时代;这是个智慧的年头,也是一个愚昧的年头。……..我们都在奔向天堂,我们也有可能奔向地狱。” 所以有人说,中国法律职业群体所从事的职业是一个痛并快乐的职业。
我们应该怎么活下去?
最后一个问题,有没有解决方案?
大家都看到了,目前这个关系网对我们法律职业群体的诱惑是致命的。
面对这些复杂混乱、急功近利的现实,按照大多数中国人的脾气,大家都不太愿意去思考未来。不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如果当下的乱局不得到整治,
我们中国法律职业群体的发展不仅很快面临极限,而且会面临哀鸿遍野、四面楚歌的劫难。
现在,我们法律职业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必须面对一个严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活下去?我们必须要寻找我们这个群体活下去的理由,还有继续活下去的价值。
我们生活里有黑暗,是因为缺少阳光。所以我们必须要揭露黑暗,要敢讲真话,同时要赞美阳光,要让司法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同时鼓励和奖励那些品德高尚、正直廉洁的人,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是透明、公平公正就行。西方的一套我们可以不搞,搞我们自己的这套,但是道理都是一样的,就是监督。这里不存在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东西,没有江河的阻拦,这只是一个常识,要用阳光这种东西做最好的防腐剂。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县,过去公款吃喝的费用每个月是5000元。因为公布了自己的财政报表,一个月之内,吃喝杂费就降低到500元。这是明摆着的一个办法。财务公开说了二十年了,但极难推进。改革到今天的十字路口,所谓深化改革,很重要的问题是改到了既得利益者身上。
我西南政法大学有一个校友,如今已经当上一个大省的省委书记了。也许和他读法律专业背景有关系,他的一些想法是很到位的很理智的。听说他常常对省内很多基层县、市的干部们说,你们脑子一定要搞清楚,现在中国跟过去不一样了,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两个与以往不同的新时代。第一,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3G时代,你平时抽什么烟、开什么车,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表,都有可能在一分钟内被网民曝光。第二,现在的中国已经开始进入法治时代,你们工作上不小心,是可能在法庭上当被告的。但遗憾的是,还有太多人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些东西,等到出了事才明白。
今天报纸上还说,有的官员已经得了网络恐惧症。这可能是我们的福音。
同时,我们还需要行业自律,需要一种道德的力量。道德力量是一定是要具备的。我们前面讲到不少法律职业群体中的腐败现象,但并不意味着法律界一团漆黑,没有好人。在法律界,有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非常辛苦,他们兢兢业业,廉洁奉公。我认识的几个法学界人士,就很值得我们敬佩。比如,梁慧星教授,他的女儿法学院毕业后,本来可以当律师的,但是梁老师全家反复商量,决定女儿不要去当律师。如果女儿当了律师,他们家里一定财源滚滚。但是当了律师,梁老师就会面临一个致命的诱惑,别人的事情可以不管,女儿的事情求上门了,怎么办?还有政法大学的方流芳先生,他告诉我,他本来被任命为国家证监会某个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批的一个机构的委员,但是他看到了眼前太多的弄虚作假的乱象,结果他毅然辞职了,很多人大概垂足叹息,这是多么好的一个肥缺。像贺卫方先生、梁治平先生、何家弘先生这些知名的法律学者,他们也经常跟法院和律师们在一起聚会,但是从来没有发现他们去做捞人捞货的事情。道德力量是必要的。方流芳教授在他的文章里讲的这么一句话和大家分享:“最后,也最重要的事情是,能否形成行业自律,压倒腐败势力,这是中国法学教育沉沦与振兴的决定因素。如果大学与腐败相安无事,对“跑点”、剽窃、以教育营利、招生舞弊等现象集体失语,那么,它已是赢弱不堪,早就丧失了启动任何变更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力量”。
在座的年轻同学可能会问:整个社会都是这样一个氛围,我们如何才能独善其身呢?谁不投机取巧,谁就要吃亏。我该如何生存呢?
我想告诉同学们,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不靠歪门邪道、靠本事吃饭的人是很多的。真的靠本事、靠勤奋、靠刻苦。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在江苏一个地级市遇到一个检察长,他跟我讲,去年人民大学分来了一个研究生。这个大学生刚来的时候,大家觉得他的外貌很怪诞,用“其貌不扬”这样的成语还不足以形容他外貌的实际情况。但是这个人在检察院工作了两个月以后,大家开始对他刮目相看。每次院里开会讨论案情,他的发言都讲得头头是道。明天要开会,今天晚上很多人都在打扑克下棋、洗脚、唱歌,但他就在准备明天的发言稿。此后这个检察院每次开会时,这个人不到,大家都会觉得心里没底,慢慢的,他的外貌也让人接受了。我相信我们周围有这样的人,包括我们中央、地方的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出身豪门,有的人甚至出身很卑微,但他们并不靠什么关系,很多都是靠自己的勤奋努力干出来的。
另外,从发展的眼光看,现在中国的乱象应当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乱象。我上个月阅读了美国斯坦福大学著名教授劳伦斯•弗里德曼写的的《20世纪美国法律史》,我看到,在一百年前的美国,也是乱象横生,警察枉法、法官受贿、黑社会、毒奶粉、黑矿山、偷井盖,也是啥都有。他们也是这样一步步发展进步过来的。随着社会发展,我感觉还是乐观的,没有任何人能给中国开出灵丹妙药,如果有什么药,就两个字:开放。只要国家保持开放,就有希望。
无论如何,我们要发问,在我们前述的不健康的关系网中堕落的法律文化,能代表当今世界的先进文化吗?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吗?遗憾的是,我们很多的法学学者,还缺乏对这些不正常现象的警觉和批判。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少人开始产生自大自满的情绪,他们甚至开始觉得,我们已经开始从过去借鉴外国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今天可以输出我们自己的法律文化的时候了。
此刻,我又想起我的那位年轻的美国邻居,他现在正在孔子学院里接受中国文化的熏陶。我隐隐地有一种担忧,我们中国文化当中最阴暗最恶劣最难根治的顽症,可千万不要传染给那些纯朴善良的人们。
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掌声)
主持人:谢谢,今天这个话题的本身很具有吸引力。
在座有很多律师,张律师是大禹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国内很难得的刑辩律师,被称为“刑辩铁娘子”,做过很多刑辩的案子。大家知道,在我们中国做刑辩是非常艰难的。下面我们请张律师讲一下,做一个交流。
张律师:今天来主要是听的,一直都在拼命地记,子云让我说话,脑子里挺空白的。
我刚才一直在听周大伟老师讲课,我特别感动,终于感到有一种希望,刑事律师是非常痛苦的。我前几天参加一个会议,说到中国律师队伍的问题确实多,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一个事情都有两个方面,就像把老鼠放进箱子里,如果这个按钮在摁的时候,总会出米和水,它就会不断地去摁这个按钮,但是当这个按钮一会儿出米一会儿出水的时候,这个老鼠会不知所措。我有时候就觉得我好像那只老鼠,不知道该干什么。
我特别强调职业道德,我非常痛恨走关系,其实我是法官出身,我可以在这里说,我一个后门不走,现在要凭着本事去做,我也特别相信这句话。我尽职尽责地在做,做得非常细,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包括死刑案件的错判。中国刑辩律师走上了绝境,就是说他们以职业道德,不可能取胜,死刑案件明明是假的,但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判死刑,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所以我今天来参加这个讲座,我仅仅是来听的,比较有感触,大家一块来研究吧。谢谢。
主持人:谢谢您,下一个提问。
提问:周老师您好!
您刚才谈三十年来很多共同体的形成,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这些在社会大众看来是比较体面的一些职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法学院的学生也不断地增多,岗位是有限的,很多学生最终没有从事做学问、做官、做生意的道路,我想问您,您对于有法学教育背景而没有从事法学职业的人,您的定位是什么?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国内法学教育,对我们个人来说,或者对整个社会来说,它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谢谢。
周大伟:我开头给大家一个小小的承诺,就是解释一下关于我为什么没有用“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词,而把这个词给换成“法律职业群体”。法律职业群体,它有广义的说法,包括读了法律但没有直接做法律工作,而是做了报纸编辑、记者或者去下海经商的人。如果说有这种共同体的话,这些人应当是属于共同体里面的。
但我为什么不喜欢用法律人共同体这个词?我在网上看到一些律师朋友、一些研究者,提出法律人士们应当经常聚在一起交流一下,经常来往一下,大家能够形成一个共同体。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有很大的误解。我认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法律教育工作者等这些人群,彼此应当保持距离,不能结成共同体。这些人群,我不赞成他们结成共同体。我一直在考虑,我们中国的法官也好、律师也好、检察官也好,同样是亚洲人,为什么香港的法官或者是日本的法官,乃至台湾的法官们,他们就没有这样腐败?我专门问了在日本留学和工作多年的日本通,一个是季卫东教授,一个是法学所的渠涛教授,我问过他们,日本的法官们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他们说日本的法官是一群寂寞孤独的人,这些人也喝酒,只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喝,很少去参加什么应酬。因为你干了这个职业没有办法,这就是一个寂寞的职业、孤独的职业。你要觉得难受、不舒服,那好,请你过马路,就对面的电影学院学表演,或者到师范大学学文学。但是如果你选了要当法律人,那没有办法。世俗的东西跟灵魂的东西只好分开。如同《圣经新约》的开头讲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中国特色是绝对正确和必要的吗?如果说是必要的,恐怕也是现阶段不得已而为之而已。西方法律制度原来传进中国的时候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是可以做交易的,是可以结成腐败关系网的。如果说有法律人共同体,不管是哪一领域,学法律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学法而没干法律工作的,那是精神上的共同体,而不是一种联谊会的形式。谢谢你的提问。
提问:周老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第一问题是《南方周末》前几个星期有一个报道,《法官自杀触痛业界》,有一些网友说,谁来关心法官这个弱势群体,现在法官都可以自称是一个弱势群体,我想请问周老师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第二个问题就是你刚才稍微提到了网络对于监督的重要性,我想请问在一个信息披露并不十分充分、网友的素质也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在充满非理性气息的网络上,会不会演发民粹甚至是纳粹。谢谢。
周大伟:这两个问题很好。
第一个问题,法官是不是一个弱势群体,要从不同角度看,法官确实很不容易,特别是中国现在的法官,因为法律的公信力出现了一些问题,加上整个法院的积案成堆,现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定要调解结案,调解率要达到多少多少,法官工作和生活现在确实有很多困难。如果从这个角度上讲,他们这种忙和累、不被信任,也带有一点弱势的意思;但是从整个社会职业来讲,从发展趋势看,法官现在这种状态肯定是不合理的,是需要改变的,我是期望着某一天中国的法官能够自豪地走出来,大家对他很尊重,感觉到法官这个职业很神圣。
我曾经在美国遇到一个来访问的全国人大常委。他告诉我说,他每年要向人大提建议,问我能不能给他帮一个忙,写一个好提议。我当时跟他开玩笑,中国现在的法官不是不受老百姓信任吗?有一个办法,就像医院的专家门诊一样,今天上午开庭,当事人当场看法官的照片选法官,特别是小额诉讼,这样谁都不会去提前拉关系找人。这个人大常委听了很高兴,说他这个提案好,可以提上去。我说这是一个玩笑,没有办法写。
你提到的第二个问题,网络只要开放以后,民粹也好、谣言也好,的确是可能出现的。但开放的环境有一个矫正的功能,比如一开始可能有一窝蜂来骂某个人,但是这个社会只要是开放的,就会有另外一种反弹,一种评论过了分,就势必会带来同情和矫正,真的就是真的,假定就是假的。头十天大家都说这个事是真的,可能到了第十一天,有消息说这个事不是真的,或者不完全是真的。据个例子,老布什当政时期有一个副总统名叫丹. 奎尔,是个美男子,长得很漂亮,老布什选择他做搭档,有人说主要是为了拉妇女的选票,后来果然有效。但这个人好像智商有些问题,经常拼错字。有一次在电视上把西红柿Tomato拼错,还把人家小孩写对了的改成错了,结果引发舆论喧哗,说这个人太笨了,怎么能当副总统呢,如果老布什有个三长两短,他就是总统了,那我们可怎么办?等等。媒体连续贬低了他五天,可是到第六天的时候,不同的声音就出来了:过分了,欺负人了。媒体出现另外一种说法会同情和理解他,说这个人其实还不错,人品也可以、作风挺正派等。
所以说,一个开放的环境,是有一种矫正功能的,不要怕民粹,就怕人为地切断它、阻碍它、限制它。只要开放以后,没有什么关系,特别是中国现在已经分化得很厉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安居乐业的方式,也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一放开真的能乱吗?从实践理性的角度上讲,我们放开过吗?没有,从来没有放开过,放开以后真的会乱吗?北大周其仁教授提出过这样的想法。但是一直是一个悬念,我们只能依靠实践去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提问:美国的政府是完全的公开和开放的吗?政府不管?现在大家可能会觉得中国政府管得太多了,需要过滤,但我想问一下,世界上有完全开放的国家吗?它还发展得很好吗?谢谢。
周大伟:在美国,我不是做传媒的,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几年,也看到过很多像《纽约时报》跟政府打官司,跟国防部打官司的案件,大家在网上也看到这种典型保护言论自由的案例。在美国,如果你不喜欢美国,烧美国国旗都可以。在一个可以烧国旗的国家你会感觉有表达上的不方便吗?当然有很多人说,美国是被财团控制。但是报纸很多,《纽约时报》被控制,还有《华盛顿邮报》,各种利益集团和阶层都有自己的声音。到现在我还没有发现像美国被控制很明显的案例,也有可能会有暗箱操作。
我们来看看开放后的台湾。台湾开放以后,一开始大家觉得乱得不得了,开始几天,随便一个人拿着木箱站在街上开讲,大家都围观倾听。可是没过两个礼拜就没有人听了,大家都很忙,都在各忙各的事情。我们现在电视上看到的台湾乱象,大家当笑话看,其实,里面还是有些真实的社会进步的。我们的电视节目里常常播放台湾立法院打架的镜头。在我看来,台湾立法院再打,最严重也就是打死几个立法委员,最可怕的是,有人带着人到街上去打,或者各党派各自拉起两支军队到山里去打。
所以我想,在世界上,有些东西是可以有民族特色的,比如说有人不愿意穿西装,可以穿中装;有人不愿意喝咖啡,可以喝茶;有人喜欢拉二胡,有人喜欢弹钢琴。但是必须承认,世界上有些东西确实带有人类永恒的普遍的价值观,这些东西没有多少变通和选择的余地,比如人的良心、自尊、公平公正、自由、追求幸福等等,这些东西跟民族、地域没有直接关系,只不过别人接受得早一点,你晚一点而已。
提问:周老师您好,我今天是冲着您的题目来,非常感谢。我是高级法院的一个法官,注意到法律共同体的乱象,好像跟我们国家的老百姓诚信有关,诚实信用是不是跟我们国家缺乏宗教信仰有关。中国法制环境搞不好,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一个诚实信用的环境。谢谢。
周大伟:这个问题太深了。我感觉中国之所以有今天这个样子,跟我们独特的历史有太大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腾飞,创造了快速增长的奇迹,所以现在很多人都在讲中国模式,谈得很神秘,我觉得,所谓中国模式可能根本就不是一个很奇妙的事情,这个模式在这个地球上不可复制,为什么?
我们不得不承认,因为最符合人性个体发展的市场经济模式已经被植入了我们这个地球上曾经最顽固、最封闭的文明。在我们这个千百年都以人民“乐天知命”、“难得糊涂”著称的中国,几千年的缓慢自足发展和腼腆内向的目光已经在短短30多年里被改变了。而且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这个过程在中国这样一个庞大后发展经济体内将经历比较漫长的时间,对所有人都充满诱惑力。
中国发展到今天这种局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十几亿人被压抑了一百年的原始欲望,终于被唤醒了,几乎每个人,而不是一部分人,都在渴望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所以这三十年里,汹涌澎湃、连绵不绝的物欲在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我去过印度、南美洲,印度人口跟中国差不多,但是一半人是在宗教的光环下半睡半醒,南美洲也是这样,这些人从不期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一个富人,他无所谓,今天挣了五块钱,晚上喝啤酒,高兴得不得了,从来没有挣五块钱,吃一块钱,留四块钱。
中国这种被压抑了一百年的欲望,一旦被开放,本来是要一百年才能完成的城市化,现在30年基本上已经铺开了。我们房价的资产肯定是要增值的,但是不能增得那么快,本来北京房价从3000/㎡涨到30000,正常情况要花30年。但由于追求财富的加速度,使它提前增值。仅仅10年里,北京的房子就从3000涨到了30000,而且按照一般规律,只要增上去了,让它退回去就非常困难。所以,如果你是个普通白领,如果你现在在北京四环以内还没有买房子,那么真的希望很小了。因为资产提前增值,导致很多东西,别人在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而我们几十年就完成了。
但是,物质快速被积累了,资产被快速增值了,但是知识的积累是不可以一蹴而就的,制度的进步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于是,两极分化和制度性腐败自然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同时也为今后社会发展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我不认同文化决定论。相反,我更认同文化是可以被制度改变的。我们可以保留很多衣食住行方面的民族风俗习惯,但是事关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东西,必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积累和完善。可能不同的是,有些国家积累和完善得早一些,有些国家积累完善的晚一些而已。
还有,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套话,包括官方人士和有些学术带头人,他们经常讲的一句话是:我们用了30年的时间,走完了欧美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请问这话对吗?(一听众回答:是对的吧!)这话听上去好像有道理,其实仔细想想,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人家是花了三百年,但人家是探索失败再探索直至创新,而我们花了三十年,但我们主要是模仿、移植、复制和借鉴。所以这话不能这么说。法学院很多教授经常这么讲,一部法律出来就说,我们花了三十年走完了人家三四百年走的路。我觉得,这话真的不能再对学生说下去了。即便是我们搞原子弹、卫星,也不能说完全是自力更生。相对论、天体理论、核物理理论,这些都是别人花三四百年摸索出来的。
提问:周老师,您好!部分的中国法律人,具有公务员性质的,比如说法官、检察官、警官,他们面临着两个无奈:一个是您说的十字路口的问题,当特权和特权结合在一起,形成基本利益集团的时候,这个利益没有被触动,但它是一个毒瘤,这是肯定没有问题的;第二个问题,现实非常无奈,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北方的一个法官考到南方去当法官,在北方有房子有家,但是当了南方以后,连妻子都接不过去,为什么?首付30万就付不起,在北方30万可能买个房子,在南方首付30万,180万才能买到一个房子,连家都接不过去,这是他的无奈。再举一个例子,现在有一些毕业的研究生,他们有考到法院和检察院的,他们的工资是2000左右,要保持两三年,中国的这些公权力的法律人他们面对这两大无奈时,他们怎么保持信仰和操守?谢谢!
周大伟:这个问题很好。但我无言以对。
提问:我觉得美国有美国特色,就中国特色而言,国家未来十年内,国家的司法会进入到哪一步,司法会独立吗?突破口在哪里?
周大伟: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从现在看,中国的法律不是法官独立办案,宪法规定是说“法院独立办案”。美国、台湾、香港,都是法官独立办案。中国现在这样一种政治体制,这个问题直接触及到敏感的体制问题。如果说法院的改革在中国现状的环境下,让法官独立办案,确实有很大的困难,因为我们对法官还不放心,也请在座的法官原谅这句话。
我在北京的一个区法院参加过一个座谈会。我也跟他们讲了美国法官的例子。美国法官是独立办案的,在我曾经居住过的一个美国城市里,发生过一件事情。同一个法院的法官A向另外一个法官B打听与他无关的案子,结果这个B法官把那个A法官的行为上报了,最后A法官被开除,甚至被起诉。我问中国的法官们,当有一个你的法官同事来询问一个不是他管的案子的时候,你是否可能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他?我的提问引起会场一些人的反对,他们都说,你那是美国的特色,我们中国有中国特色。我只好沉默不语。
在中国,司法独立涉及到一大堆问题,比如说法院的财政、工资谁来发,谁来提拔他,这些表层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能不能真正地相信法官、法院?中国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第一把手的顽症,第一把手有一个态度以后,其他人就会集体失语。所以说法律文化需要长期培植,这个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我们现在正在路上。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不再提问了。
我非常感触这样的话题,因为我一直是一个从事法律报道的记者。现在中国法律处在一个法治信心面临崩溃的关头。记得小时候看连环画《检察官》,发现整个法律职业群体是信心饱满的,觉得自己就代表了公平正义,但是现在没有一个法律人可以感觉自己代表公平正义,就比如法官上访的报道,法官觉得自己是弱者。张律师讲的这句话让人很温馨,中国如果按职业道德按规则来做,永远不可能会获得案件的公正。这是一个普遍的现实。
去年发生了很多的案件,这些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官的问题、律师的问题、检察官的问题,近一年多显露出来的问题,可能比往年很长的时间更加严重,我们都面临非常关键的时刻。在这个时刻我很想说,法律职业是神职的召唤。既然是神职的召唤,这个神职的关系网值得我们剖析和探讨,也值得我们警惕,这也回应我刚才讲到的,为什么今天主要探讨法律的关系网。法律关系网关乎公平正义、关乎这个社会最后的底线。在座的很多同学都是法律人。刚才周老师说到,踏进了这个学校,而不是对面的电影学院,你可能会获得很多,同时也可能会失去一些,坚守一些、放弃一些。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关注。(掌声)
(全文完)
转载自周大伟的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