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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东方彧 点击次数:2423

[摘 要]:
本书为萨维尼历史法学思想之代表作,其当初写作目的乃为驳斥博蒂之言论。萨氏强调其与博蒂所孜求之目的一致,“都渴望拥有一个坚实的法律制度,以抵御任意专制与伪善兮兮对我们的伤害”,“都寻求国族的统一与团结,专心致志于秉持同一目标的科学研究”。

    本书为萨维尼历史法学思想之代表作,其当初写作目的乃为驳斥博蒂之言论。萨氏强调其与博蒂所孜求之目的一致,“都渴望拥有一个坚实的法律制度,以抵御任意专制与伪善兮兮对我们的伤害”,“都寻求国族的统一与团结,专心致志于秉持同一目标的科学研究”(见《使命》第121页)。然萨氏反对博蒂所倡之途,即于当时花数年时光仿《法国民法典》而制定《德国民法典》。博蒂思路坚持理性主义路径,“相信人了理性的力量足以摹写人了的心思,并转而据此涉及出人类行为的完美规则,为世人生活编织恰切法网。”(许章润)故此,他认为法国人可制定民法典,德国亦可且应该效仿,而且经由法典化,可实现德意志民族统一之宏伟政治目标。萨维尼持相反看法,萨氏并不是反对统一民法典,而是认为当世之时,德国尚不具备制定法典之能力,更没有支撑法典之历史基础。由于萨维尼的反对,博蒂及其他人之类似主张在德国未可立即实现,德国民法典统一之出现在争议声中被推迟至19世纪末。
 
    此书虽为萨维尼基于当时论战而作,但其对于法律历史基础之强调在今天看来仍非常重要。近代以降,中华法系在内困外交背景下解体并被遗弃,自清末以来直至今日,中国的法制建设、法治路径之选择都在跟随、模仿、赶超西方脚步。时至今日,当年之困局似已破除,当今中国,国力日强,国际地位日显,然考量中国之成就,除粗放之经济,似乎别无它绩。尤其循文化之脉络,却发现中国似已丢失了传统与根本。诚然,宗法时代的专制皇权决然不可恢复,身份等级亦须抛弃,然中华文化之精华却也荡然无存,思虑至此,每每令人唏嘘。
 
    人们常说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此话虽有自耀之嫌,但却亦不失为一种鞭策。近代西方因资本主义兴起而走在东方之前,资本逐利本性导致东方国族横遭殖民侵掠,及至今日,东方多国总体依旧落后。中国之崛起实为东方崛起之表率,亦是彰显历史风向之转变。我们有理由坚信此世纪乃中国人强大、自立、重塑个性之时代。然中国之强大,绝非经济一途,亦包括文化、精神之创造。未来百年,中国倘能真向外输出中国之价值观,让西方重新重视、学习中国之新文化与精神,则中国方真正强大也。
 
    实现此一目标,既需现时中国之努力创造,然传统之精华与真知,不可不学,不可不用。由是之故,坚持历史之眼光与思虑,努力加强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之融合实为刻下法律学人之紧迫任务。此任务完成不仅是法制史的制度探究,更应该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理念的深刻理解与圆转应用。
 
    掩卷而思,忧患积于心胸,虽有自作多情之感,但吾侪实任重而道远矣!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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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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