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有一言,常被奉为经典广加传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即大成之学,成贤成圣,成其大人。据说孔夫子就因做到大成而被奉为至圣。此“大学”越形于“小学”之上,故彼称为器,此则为道。
大学之道,不措意于寻章摘句、雕虫技艺,而在于明其大德、新吾国民、止于至善。笔者近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龙大轩(睡 龙先生)的法学随笔《法象万千——睡龙醒语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现其虽为睡中人,却发醒世语,颇有所契合于大学三纲之旨。
欲求大成之道,首在彰明天然赋予人光明美善之德性。为人自修如此,构建制度文明亦如之。睡龙先生从“吾国学法之人的犯罪比例,高于不学法的人;学法人之中,执法者的犯罪比例,又高于不执法的人”这一悖谬的现象中,看到了法律与道德的潜在分裂,看到了机械“法治”对道德精神的背离,先生命之以“依法缺德主义”、“法律僵尸主义”,以数文之篇幅对此现象大加挞伐,讨之以实,剖之若薪,论之在理。在《当法律与道德相遭遇》一文中他总结道:“法律固然是惩治恶人的利器,亦是保护善人的工具。”法律是否工具估置不论,然其欲明法之明德之意在兹。
欲求大成之道,次则在新吾国民,革其旧染之不良习俗。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是故《大学》倡导君子在求新上当无所不用其极。睡龙先生绝非旧道德家,亦未尝以古之泛道德主义为今日法治洪流之反动。实则在先生看来,吾国吾民传统熏习,当扬则扬,当弃则弃,一切视其有否裨益于当时。
“吾国之法虽多,归根结底就是一部《水法》(意指法律像水一样变化莫测)”,此实吾国法文化最大积弊。先生抛却旧说,自出新意,一语点中时弊,吁吾法界慎之慎之!“凡是痛,都不会给你带来快乐,但也有例外。”吾国社会之弊亦足以揪人心肠。先生痛心疾首于今人不以痛为痛,而以痛为乐,不以崇洋媚外为病,而以病为乐。谏吾国民戒之戒之!可谓用心良苦。
欲求大成之道,亦需精益求精,在到达至善境界之前永不停歇。人生修炼永无尽头,法治理想亦终难于企及。前述诸端弊病不除,何谈至善、大同?面对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种种乱象、转型社会的芸芸怪胎,睡龙先生一副冷眼旁观面孔后面挂着谆谆热心肠,读者其察诸!
古人谓言之无文,行必不远。笔者观《睡龙醒语录》不唯旨意高妙,文采神思亦可谓独树一帜。文则亦庄亦谐,亦文亦白,风趣幽默,杂糅一部,读来新颖别致、如坐春风。思则亦古亦今,亦正亦反,嬉笑怒骂,变化万端,“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睡龙先生“睡亦非睡,非睡亦睡”,以猪狗之道况乎人道,以鸭鼠龟兔讲述民主童话。刘彦合言“才高者菀其鸿裁,吟讽者衔其山川”,先生之谓也。
《礼记·曲礼》郑注云:“先生,老人教学者。”睡龙先生年岁虽长,亦未可谓之老人。然以“先生”称之者,盖以之能诲人以道,传之以文也。圣人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笔者管见,《睡龙醒语录》既得其质,又成其文。宜乎其为书中君子,将裨益于当时,传之后世也。
然则睡龙先生此书则无可商榷者乎?非也。睡龙先生经历丰富,阅遍人事,官学商工之暗地勾当、丑恶嘴脸,多所谙熟。批判所需,自然要详述由来,揭其昭然。不意竟有心术不正之人,从中学得一招半式祸害人间,也未可知。考诸睡龙初衷,在彼不在此。此则不得不辨,读者察之!